【关键词】
一、【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二、【最新优惠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优惠政策时间轴】
(一)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再减半,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何为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21年07月27日
2021年07月26日
2021年03月26日
2022年01月14日
2022年07月26日
2022年10月08日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09月24日
2023年04月24日
2021年09月10日
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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